建管函〔2021〕68号
各有关单位:
4月1日,我局联合枞阳县住建局开展建筑施工现场防高坠安全巡查,发现由铜陵华朋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苏州炜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安庆市盛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枞阳县华朋融湖雅苑项目,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项目总监等关键人员未全部到岗履职;现场高空作业人员未系挂安全带;落地式脚手架部分立杆悬空;楼层梯段内侧未搭设防护栏杆。上述行为违反了《铜陵市2021年建筑施工防高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依据《铜陵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办法》(建函〔2019〕105号)、《关于印发<铜陵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及<铜陵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的通知》(建函〔2020〕34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处理如下:
一、对建设单位铜陵华朋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苏州炜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庆市盛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约谈;
二、给予施工单位苏州炜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并扣企业信用分2分,期限1年;
三、给予监理单位安庆市盛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
四、给予项目经理吕世春、项目总监陈长虎分别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1次,记录期限6个月;
五、责令苏州炜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并切实整改到位;
六、信用记录计入“信用铜陵”,记录期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