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函〔2021〕69号
各有关单位:
4月1日,我局开展建筑施工现场防高坠安全巡查“回头看”,发现由铜陵福鑫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福建弘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浙江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公园道尊域1#-6#楼、门卫及地下室项目,对前期我局检查发现的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间距过大且未采取防护措施、开关箱内设备保护零线未连接、电缆无过路保护措施等问题仍未整改到位,同时现场还存在塔吊起重大臂端部毗邻建筑物外架、接料平台开口架无防护措施等问题和隐患,违反了《铜陵市2021年建筑施工防高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依据《铜陵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办法》(建函〔2019〕105号)、《关于印发〈铜陵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及〈铜陵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的通知》(建函〔2020〕34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处理如下:
一、对施工单位福建弘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监理单位浙江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约谈;
二、给予建设单位铜陵福鑫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弘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并扣福建弘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信用分2分,期限1年;
三、给予项目经理叶永建及总监徐明星分别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1次,记录期限6个月;
四、信用记录计入“信用铜陵”,记录期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