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发出我市第一张排水许可证
3月29日,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市住建局向铜陵首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办公大楼项目发出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这是我市自2020年出台《铜陵市城镇生活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后发出的第一张《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2020年9月,市住建局会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出台了《铜陵市城镇生活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该办法主要对本市主城区范围内排水户申请城镇生活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以及对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生活污水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根据《铜陵市城镇生活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谁接入、谁办理”的原则,将生活污水排入城镇污水设施,申请领取城镇污水排水许可证。排水户排放的水质必须满足法律法规要求,排水户内部应做到雨污分流。同时按照城镇污水排水许可证确定的排水类别、总量、时限、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的污染物项目和浓度等要求排放生活污水,不得有危及城镇排水设施安全的行为。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应当立即停止排放,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按规定及时向城镇污水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