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陵井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根据《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我局对铜陵井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重新核定三级资质材料进行了审核并通过,现将审核的有关情况(见附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14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均可向我局行政许可服务科、房地产管理科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等。
联系电话:行政许可服务科 0562—5825216
房地产管理科 0562—2820840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