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陵富安置业有限公司、铜陵沁康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我局对铜陵富安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升三级以及铜陵沁康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延期材料进行了审核并通过,现将审核的有关情况(见附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2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均可向我局行政许可服务科、房地产管理科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等。
联系电话:行政许可服务科 0562—5825216
房地产管理科 0562—2820840
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9日